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
来源: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 时间:2023-02-06 14:49:30 字体: [ 小 中 大 ] 保护视力色:
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新路5号单身宿舍楼和食堂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,为做好租赁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公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
房屋名称 | 竞价 | 拟出租房屋 | 租赁期限 | 建筑面积 | 标的月租底价(元/平方米) |
嘉陵新路5号 | 1 | 单身宿舍楼 | 2-3年 | 1540 | 25 |
2 | 食堂 | 2-3年 | 346.92 | 25 | |
拟出租面积合计 | 1886.92 |
二、招租保证金
竞价人每参与一项(1个编号)的房屋公开竞价招租须按标的底价一个月租金缴纳相应保证金。
三、租金支付方式及使用用途
支付方式:押一付三,按季支付(银行转账);
使用用途:从事商贸、住宿服务等符合渝中区政府业态规划和单位管理规定。
四、出租方式及成交原则
1.出租方式: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;
2.成交原则:符合公告要求,价高者得。按照《自然资源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成交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签订《租赁合同》。
五、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
1.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、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;
2.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,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行为;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;不得危害治安、消防等管理规定;
3.租赁期间,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;
4.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,出租单位对原承租方承租房屋装修费用不予补偿;原承租方和竞得的新承租方双方协调解决装修费用;
5.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,或因国家建设、单位扩改建设、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、拆除的,自动解除国有房屋租赁,承租方应及时腾空。租金按实际天数结算,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形式赔偿;
6.本次房屋公开竞价不允许联合体参与。
六、竞价资料
1.企业法人:(1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(2)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复印件;(3)报价函。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。
2.自然人:(1)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(2)报价函。以上材料需加盖手印。
七、信息发布方式
本次招租公告在http://www.cqism.cn/发布。
八、招租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
1.截止时间:2023年2月10日10:30(北京时间);
2.招租地点:渝北区腾芳大道10号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10楼1013会议室;
3.相关要求:各竞租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到场完成签到并出示保证金交款凭证,若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。
九、保证金缴纳
保证金缴纳方式:银行转账
开户名称: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
开户账号:3100021309024931322
十、联系方式
出租方: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
联系人:潘力维
联系方式:023-86037576
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
2023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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