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
来源:重庆测绘院 时间:2017-02-13 17:08:57 字体: [ 小 中 大 ] 保护视力色:
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。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。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
服务名称 | 采购预算价(万元/年) | 投标保证金 | 中标人 数量 | 服务期 |
物业管理服务 | 90万 | 1万 | 1 | 1年 |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。
特定资格条件: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。(复印件加盖公章)
三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(一)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7年02月27日15时,投标人应于当日2017年02月27日15时前将件递交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。
(二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1、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,其投标才被接受:
(1)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;
(2)按时报名签到。
2、投标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腾芳大道10号
3、投标截止时间:2017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 15 :00
4、开标时间:2017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 15 :00
5、开标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腾芳大道10号(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)
四、投标保证金
(一)投标保证金递交
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(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,一、招标项目内容),由投标人在投标当天缴纳现金,招标方开具收据。
(二)保证金退还方式
1、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,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,凭缴纳保证金时开具的收据到采购方办理退还。
2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,凭缴纳保证金时开具的收据到采购方办理退还。
五、投标有关规定
(一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(二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(三)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,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,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。
(四)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,制造商参与投标的,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。
(五)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,恕不接收。
(六)投标费用:无论投标结果如何,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
联 系 人:杨永红
联系电话:13708358619
地 址: 重庆市渝北区腾芳大道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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