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1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来源:人事处 时间:2011-11-29 13:33:43 字体: [ 小 中 大 ] 保护视力色:
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现将2011年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:
全院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、签订《劳动合同》人员、派遣用工人员、内退及退养人员。
二、考核时间安排:
(一)11月30日-12月13日,各单位将201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个职工。职工本人书面填写《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(2011)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
(二)12月14日-12月18日,按照“谁管理,谁考核”的原则,各单位负责人对职工进行考核,在“主考人意见”栏内填写考核结果,签字盖章。
(三)12月19日-12月21日,各单位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,填写《重庆测绘院(2011)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登记表》,同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并交人事处。人事处对全院年度考核表进行汇总整理,并提交考核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。
三、考核结果:
(一)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;
(二)领取生活费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、退养人员、内退人员、交管理费人员不参加考核,视为考核合格;
(三)2011年新参加工作人员,不确定等次,只写评语,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;
(四)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不参加年度考核;
(五)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。
四、考核要求:
(一)年度考核工作是对职工一年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总结,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按时完成。
(二)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《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的条款对职工在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进行考核,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,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今后调资晋升、职称申报、是否续聘和办理退休(参加社保人员)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(三)各单位优秀人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%-15%以内(不同用工形式人员分别计算比例)。
(四)《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( )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要求用蓝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。如用计算机打印,打印纸张要求为16开大小(高25CM*宽18CM)。
(五)凡参加养老保险人员,要求在《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( )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“现从事工作”项目中填写“本年度思想、工作总结”项目中清晰写出在哪个测区参加哪种外业工作,完成多少工作量等详细内容,以反映本人所从事的野外测绘工作。
(六)凡不按要求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,人事处不予接收。
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人事处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微信扫一扫添加关注
